星時電子(以下簡稱「本網站」)重視每一筆交易。本政策說明您在本網站購買商品或服務後,申請退貨、解除契約與退款的方式。個別服務另訂有服務條款者,退款依該條款辦理;未規定的部分,依本政策及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辦理。
一、適用範圍
本政策適用於本網站販售的下列商品與服務:
| 類別 | 商品或服務 |
|---|---|
| 數位內容 | 軟體授權金鑰、軟體外掛功能。付款完成後即於網頁提供金鑰或直接開通。 |
| 線上服務 | AI 專利分析使用次數,以及訂位系統、線上點餐等雲端服務方案。付款完成後即加入使用次數或延長方案期限。 |
| 實體商品 | 商城販售的電子模組與配件,以超商取貨或宅配寄送。 |
| 專業服務 | 專利答辯稿件撰寫、專利檢索。確認承接後才收款,依委託內容交付稿件或報告。 |
二、數位內容與線上服務
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十九條第一項但書及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第二條第五款,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,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,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者,不適用七日解除權(一般稱為七日鑑賞期)。
您於付款前閱讀本政策並完成付款,即表示同意本網站立即提供金鑰、開通功能、加入使用次數或延長方案期限;上述內容一經提供,原則上不予退款。方案續約的款項於付款後即延續服務期間,亦同。
為避免購買後不符需求,建議您先使用免費版本或試用期,確認軟體與服務符合需求後再購買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經查證屬實,本網站將依表列方式處理:
| 情形 | 處理方式 |
|---|---|
| 重複付款 | 退還重複扣款的金額。 |
| 付款成功但未生效 | 未取得金鑰、功能未開通,或使用次數、方案期限未生效時,本網站將優先補發或修正;無法補發或修正者,全額退款。 |
| 本網站的錯誤 | 金鑰或功能因本網站的錯誤無法使用,且未能於合理期間內修復者,全額退款。 |
| 分析未完成 | AI 專利分析因系統因素未能完成時,系統會自動退回該次使用次數,不另扣款。 |
| 服務中斷 | 雲端服務因本網站的系統因素連續中斷超過 24 小時,依中斷天數按比例延長方案期限,或按比例退還該期間的費用。 |
訂位系統另訂有服務條款與退款政策,包含首次訂閱的寬限期規定,訂位系統的退款依該條款辦理。
三、實體商品
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十九條,您於收到商品之次日起七日內,得以電子郵件通知本網站解除契約並退回商品,無須說明理由,也無須負擔任何費用;退貨運費由本網站負擔,並退還您已支付的全部款項,含原付運費。
七日解除權並非試用期。除為檢查商品所必要外,請保持商品、配件與包裝的完整;因可歸責於您的事由致商品毀損、滅失或變更者,本網站得依法請求賠償。
收到的商品有瑕疵、損壞或與訂單內容不符,請於收到後七日內來信並附上照片,本網站將為您換貨或全額退款,往返運費由本網站負擔。
本網站於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十五日內辦理退款。
四、專業服務
專利答辯稿件撰寫與專利檢索屬依您的需求量身製作之服務,依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第二條第二款,不適用七日解除權。退款依下表辦理:
| 時點 | 處理方式 |
|---|---|
| 付款後、開始作業前 | 可取消委託,全額退款。 |
| 作業期間 | 可取消委託,依已完成的工作比例扣除費用後,退還餘款。 |
| 交付稿件或報告後 | 恕不退款。對內容有疑問或需要修改,請來信告知,本網站將協助說明或修正。 |
| 逾期未交付 | 本網站未能於約定期限內交付,且未經您同意延期者,您可取消委託並全額退款。 |
五、申請方式
請來信 startime_electronics@orztrickster.com 提出申請,並附上下列資料:
| 項目 | 說明 |
|---|---|
| 訂單編號 | 訂單編號或委託編號,可於收據或通知信中查得。 |
| 購買資料 | 購買時使用的帳號或 Email、商品名稱與付款方式。 |
| 申請原因 | 退款或退貨的原因;實體商品有瑕疵或損壞者,請附上照片。 |
本網站於收到申請後七個工作天內回覆審核結果。
六、退款方式
退款以原付款方式退回,已開立的收據將一併作廢:
| 付款方式 | 退款方式 |
|---|---|
| 信用卡 | 退回原信用卡,實際入帳時間依發卡銀行的作業時間而定。 |
| ATM 轉帳、超商代碼 | 匯入您指定的本人銀行帳戶。 |
| PayPal | 以原付款的美元金額退回原 PayPal 帳戶。 |
| 以太幣 | 以原支付的以太幣數量退回您指定的錢包地址,不因匯率變動調整;轉帳所需的網路手續費由本網站負擔。 |
七、政策之修正
本網站得視需要修正本政策,修正後的內容將公布於本頁。修正前已成立的交易,適用交易當時的版本。
八、聯繫管道
對本政策有任何疑問,請來信 startime_electronics@orztrickster.com,我們會盡快回覆。
本政策自 2026 年 9 月 27 日起生效。